檢測項目:
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1kV以及以下電壓等級配電裝置和饋電線路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發電機組功能要求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發電機組相序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線路線芯直徑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發電機組輸出電壓穩定性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線路配電箱防腐層厚度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安裝質量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發電機組啟動時間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低壓配電系統功率因數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電源室接地裝置施工質量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線路幾何尺寸,室內設備、列架的絕緣電阻,聯合接地電阻,設備安裝的水平度,設備安裝的垂直度,發電機組控制柜絕緣電阻,發電機組啟動及啟動時間,發電機組相序,發電機組輸出電壓穩定性,自動發電機組自啟動轉換功能測試,機組供電切換對機電系統的影響,電源室接地裝置的施工質量的檢查,發電機組容量測試,配電箱基礎尺寸及高程,配電箱涂層厚度,直埋電纜埋深,電源箱、配電箱、分線箱安全保護接地電阻,配線架對配電箱絕緣電阻,接線端子絕緣電阻,相線對絕緣護套的絕緣電阻,線芯直徑,1KV以及以下電壓等配電裝置和饋電線路,低壓電器,低壓配電系統功率因數,電能質量測試,供配電設施軟件基本功能,外觀,發電機功能,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故障狀態下報警時間,消防設備應急電源自動控制和轉換功能,備用電源/發電機/發電機功能/自備發電機自動啟動時間,輸出功率、電壓、頻率、相位,備用電源/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控制功能和轉換功能/消防設備應急電源自動轉換時間,備用電源/消防設備應急電源的故障報警及保護功能/消防設備應急電源故障狀態下輸出電壓、報警時間,保護層厚度,啟動時間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,自動發電組自啟動轉換功能測試,功率(容量測試),輸出電壓穩定性,安全接地電阻,電源室按地裝置施工質量檢查,電源室接地裝置施工質量檢查,低壓配電設施安裝質量及功能測試,發電機組控制柜接地電阻,低壓母線,高壓開關柜,低壓配線,開關柜及二次回路結線,低壓開關柜,接地電阻,發電機,儲油量,絕緣電阻,發電機/自動啟動達到額定轉速,并發電的時間,發電機自動啟動時間,交流電壓,儲油設施,消防配電,燃油標號,儲油箱內油量及油位,發電機儀表、指示燈及開關按鈕檢查,發電機自啟動時間,發電機運行狀態,機房通風設施運行狀態,中心(站)內低壓配電設備性能及安裝質量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線路參數及安裝質量,發電機啟動及啟動時間,外場設備電力電纜線路,電纜埋深,電源箱、配電箱、分線箱安全接地電阻,1KV以及以下電壓等級配電 裝置和饋電線路,電能質量,自備發電機組
檢測標準:
1、GB 50166-2007 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驗收規范》 第3.3.4/4.17.2條
2、GB 50150-2016 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GB50150-2016第23條
3、GA503—2004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
4、DB 33/1067-2010 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規范 (2013) 第9.2.2/9.2.4~9.2.6/9.5.2/9.5.4條
5、GB50016-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
6、GB/T3956-2008 電纜的導體 ()
7、DB 53/T446-2012 《云南省公路機電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》DB53/T446-2012第9.1條
8、GB/T 18226—2015 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鋼構件防腐技術條件》GB/T18226—2015
9、JTG 2182-2020 電能質量測試
10、GB 50150-2016/26 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GB50150-2016/26
11、GB 50116-2013 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》 第11.2.3/10.1.1/10.1.2/10.1.4條
12、GB 50150-2016/23 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》GB50150-2016/23
13、JTGF 80/2-2004 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第二冊機電工程》JTGF80/2-2004第5.1條
14、GB50171-2012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、柜及二次回路接線施工及驗收規范
15、JTG F80/2-2004 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第二分冊:機電工程》 5.1
16、JTG/T3520—2021 電能質量測試
17、GB 50016-2014 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10.1.6、10.1.7、10.1.8、10.1.9、10.1.10 條
18、DB11/1354-2016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評定規程 5.2.2.3.2
19、GB 50045-1995 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2005 年版) 第 9.1.2 條
20、DB 33/1067—2013 《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規范》 第9.2.2/9.2.4/9.2.5/9.2.6/9.5.2/9.5.4條